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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年底项目委托、安排和保证金退还等事宜的通知

作者:浙江 发布于:2013-12-04 10:39:08 来源:浙江采购中心
  省级各采购单位、供应商:
  
  临近年终,为避免年底政府采购项目过于集中,缓解资金结算压力,经研究,现对委托我中心办理的项目委托时间、项目安排和保证金退还等事宜通知如下:
  
  1、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不再受理项目委托(除特殊情况外)。
  
  2、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2月14日期间不再安排项目开标(除特殊情况外)。
  
  3、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4日期间停止办理各类保证金退还业务。
  
  请各采购单位抓紧办理项目委托及相关事宜,各供应商应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此通知。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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