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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征集协议供货项目网上竞价供应商的通知(第4期)

作者:南京 发布于:2013-10-08 15:01:26 来源:南京采购中心

  为深化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引导供应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根据市财政局《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供应商征集管理办法》(宁财规[2012]20号),在协议供货投标人指定供应商之外征集竞价供应商,参与协议供货网上竞价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竞价产品类别:
  
  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空调器、数码照相机、摄像机、路由器交换机、展示台、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PC服务器、防火墙和入侵监测共18类产品。
  
  二、竞价供应商数量:
  
  每个产品类别8家供应商。
  
  三、竞价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营业场所、服务机构或网点,有固定经营场所;
  
  (七)具有经营产品的代理资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征集时间:
  
  2013年9月30日10 :00至2013年10月18日17:00。
  
  五、竞价供应商报名注册程序:
  
  (一)报名注册:供应商自行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右边“账号登陆”(新供应商必须先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登记、报名。详见附件2。
  
  (二)选择竞价产品: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空调器、数码照相机、摄像机、路由器交换机、展示台、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PC服务器、防火墙和入侵监测18类产品,每家供应商最多选择两个类别产品,每个类别产品只能选择一个品牌。
  
  (三)履约交纳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如果以现金形式交纳,应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5—85363795,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20006613018010009990)。
  
  (四)提交书面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在征集截止时间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销售证明(如产品代理证书、牌、匾、协议等)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供应商申请》(格式见附件1)、保证金收据等到采购中心进行初审。
  
  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C区2250号房间; 经办人:许坚 ;电话:025-68505913。
  
  六、审核
  
  (一)采购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供应商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不符合竞价供应商条件的;
  
  2、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报名注册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复审通过的供应商在采购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内容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等。
  
  (四)公示期结束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成为正式库内供应商。
  
  六、其他
  
  (一)凡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本次征集竞价供应商有效期暂定至2014年6月30日,到期后,采购中心有权延长有效期,不再另行公告。
  
  (三)非会员供应商需办理会员手续。
  
  (四)经营场所在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六合区和浦口区的供应商申请入库的,应事先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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