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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补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定点供应商(微型企业)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15号)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27 16:49:56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按照《重庆市2013-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我局近期公开征集了首批经销文具类的微型企业作为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该文具类商品及相关供应商有效期至2014年底(与其他协议供货商品同步)。本次文具类商品中如与原批准的协议商品有重复的(如纸张等)有关供应商均可供货。市级各部门单位应以实际行动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在采购20万(含财政和自筹资金)以下的文具类商品时,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方式,并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其中:1-20万的采购需要向财政报采购计划,走政府采购流程。对一次性采购不足1万元零星购置不需报计划,直接在电子交易平台交易,采购单位凭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协议(送货单)和销售发票报销。有关交易数据由平台代理机构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各区县财政局应结合当地实际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尽快征集本地文具供应商(微型企业),把政府采购支持微型企业的政策落到实处。各区县政府采购文具类商品,可直接采用市级电子交易平台展示的微型企业供应商。
  
  有关微型企业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在重庆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qgp.gov.cn)协议供货-分类供应商-办公文具类栏目专栏展示,网上交易的有关程序和操作方法可登录网站通过“新手学堂”查询。网上交易从2013年7月下旬开始启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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