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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缴纳2013年协议供货投标保证金的重要通知

作者:国采中心 发布于:2013-06-08 09:18:59 来源:国采中心

  
  
  各厂商投标人:
  
  在缴纳新一期协议供货保证金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如同时投标软件和设备两个项目,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2.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
  
  3本项目只接受电汇、信汇两种付款方式。
  
  如有保证金相关疑问,请致电8308495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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