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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农家乐”作为2013年度省本级及杭州市会议培训定点单位的公告

作者:浙江 发布于:2013-04-22 11:16:52 来源:浙江省采购中心
  受浙江省财政厅、杭州市财政局委托,我中心面向“农家乐”供应商征集2013年度浙江省省本级、杭州市会议培训定点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有意向“农家乐”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农家乐”供应商的范围
  
  营业地点在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符合资格条件与要求的农家乐经营户、农家乐经营点、生态(休闲)农(林、渔)业园区、休闲农庄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与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治安事故;具备一定会议兼餐饮接待能力。
  
  2.会议接待(经营)能力在50人以上(含50人)。
  
  3.至少拥有一个能容纳20人以上(含20人)的独立会议室,并配备投影仪、话筒、音响等会议设备,能保证小型会议、培训的正常使用。
  
  4.农家乐经营点必须具备省农业主管部门评定的星级,生态(休闲)农(林、渔)业园区、休闲农庄必须具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称号(以正式发文为准)。
  
  5.价格与费用承诺:
  
  (1)明码标价;
  
  (2)会议场租+餐饮的费用不超过110元/人·天;
  
  (3)具备住宿条件的农家乐供应商,客房报价不超过150元/天·间;
  
  (4)不高于本农家乐供应商接待社会公众的平均价格;
  
  (5)最终费用按实结算且不超过人均规定标准。
  
  三、征集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征集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供应商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现场考察评价、综合评审入围的办法。
  
  (二)征集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8日至5月3日,供应商报名及网上注册。
  
  有申请纳入会议培训定点单位的农家乐供应商,可自行向营业所在地的区农办报名(各区受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同时必须在“浙江采购网”“杭州市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
  
  2.5月7日,各区农办、财政局及市农办审核推荐。
  
  各区农办审查确定推荐名单,经征求同级财政局(采购监管部门)意见后,报杭州市农办审核。市农办应对推荐名单按规定审核后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统一向省采购中心推荐初选名单。
  
  3.5月9日至10日,现场考察评价。
  
  省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和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考察小组,按《定点“农家乐”评价办法》(见附件)对列入初选名单的农家乐供应商(2012年度试点的10家农家乐供应商经报名申请后可直接列入考察评审名单),并结合地域范围布局进行现场考察、评价。
  
  省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和相关行业部门人员根据考察小组的考察评价意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其中无住宿条件的农家乐供应商控制在40家左右,有住宿条件的农家乐供应商控制在10家左右。
  
  省、杭州市采购中心同时集中办理供应商网上注册审查工作。
  
  4.5月15日至5月21日,对入围供应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7天)。
  
  5.5月24日,省采购中心组织签约并进行网上操作培训。
  
  7.5月底前,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分别发文公布入围名单。
  
  四、供应商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省农业主管部门星级评定或授予示范园等称号的文件复印件,以及“农家乐”自荐申报审核表(填写完整,格式见附件,背面须标示营业地点的地理位置),向公众提供的菜谱、酒水单(必须标注农家乐名称及单价)一份。
  
  五、资格有效期及定点协议执行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 2014年5月31日。
  
  浙江省采购中心联系人:杨连娣,联系电话:88900116;杭州市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舒吟,联系电话:85085457。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何一平,联系电话:8705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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