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政府采购年终结转事宜的通知
关于政府采购年终结转事宜的通知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年终结转相关的采购计划、采购资金、任务书、合同等顺利结转到2013年度并持续进行采购活动,对采购年终结转工作进行如下计划安排,请各部门单位仔细核对相关数据,配合完成结转工作。
按照采购结转数据范围规则(参看附件一),一体化对2012年度数据处理后结转到2013年度,部门单位在2013年度一体化系统中进行结转数据的申请、提交工作。
一、截止12月28日18时停止本年度的相关采购申报工作
2012年12月28日18时停用各部门单位在平台一体化系统中的采购计划、支付申请、结余申请的申报功能。为了更加准确的处理结转数据,请各部门单位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完成如下操作:
1、对线下已支付而一体化系统中未标记完成的自有资金,在菜单“采购支付申请-确认”中完成“确认支付”操作。
2、对已完成采购活动但仍有资金余额的采购项目,在菜单“采购结余”中完成资金结余操作。
3、对实际上已支付完成但仍有余额的合同,在菜单“政府采购合同-确认支付完成”完成“确认支付完成”操作。
4、尽快联系相关对口人员完成已申报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
二、在2013年1月7日至1月20日期间申报采购结转数据
2013年1月7日至1月20日期间,各部门单位登录2013年度财政一体化系统,在菜单“政府采购管理-年终结转”中进行结转数据操作,各部门单位仔细核对本单位的结转数据,包括计划结转资金、合同信息及合同未支付金额等。关于该部分的详细操作及注意事项,请参看公告附件《政府采购年终结转简明操作手册(部门单位)。doc》。
第一步:进行采购计划的结转,核对计划信息、结转资金等无误后进行提交;
第二步:完成第一步后,进行采购任务书的结转,核对相关任务书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
第三步:完成第二步后,进行采购合同的结转,核对合同信息、合同未支付金额等无误后进行提交;
第四步:完成第三步后,进行采购支付申请的结转,核对申请金额、供应商账户信息等无误后提交。
三、关于预算内采购资金结转或收回的处理。
对于涉及预算内采购资金的采购计划,不论是仅有预算内采购资金或拼盘资金包含预算内采购资金,在部门单位选择之后,待财政厅预算处将预算内采购资金结转完成后,再将该采购项目进行提交。
在财政厅预算处未完成预算内采购资金结转之前,如需进行采购申报或支付,请联系财政厅对口业务处室进行相关采购资金的提前结转工作。
对于涉及采购过渡户资金、支出处专户资金、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自有资金的采购项目,在部门单位选择、提交之后即可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结转数据范围说明
一、结转的数据说明
1、对于已提交采购外网审核但未返回处理结果的支付申请,需结转其对应的支付申请、合同、任务书、采购计划;
2、对于完全未未支付或部分未支付完成的合同,需结转对应的合同、任务书、采购计划数据;
3、对于未签订或已签订且未签完合同的任务书,需结转该任务书、采购计划;
4、对于采购计划已终审但未下达任务书的采购项目,需结转该采购计划。
5、特殊数据的结转,由预算单位书面申请后单独结转,如采购计划额度用完了,但是合同未支付完成,需要结转计划、任务书、合同信息,便于预算单位下一年追加资金来继续支付。
二、不结转的数据说明
1、未发送至外网的采购申请或已标记完成的采购支付申请;外网已返回审核通过但未标记支付完成的非预算内资金支付申请,视同支付完成,不再结转;
2、对支付次数已申报完且每次申报已支付完成的合同;合同分部分支付,对于已完成支付的信息不结转;
3、任务书状态是任务书合同完成,且对应的合同都已经全部支付完成,其对应的任务书、计划不结转;
4、对于采购计划未终审的数据不结转;计划额度(包含该项目追加的资金)已经用完,且任务书对应的合同已全部支付完成的数据不结转;
三、关于结转金额的说明
1、对于结转的采购计划信息,保留原始申报金额,但对应的资金信息为结转的可用金额;
2、对于结转的任务书信息,保留原始金额;
3、对于结转的合同信息,保留原始的签订金额,同时增加未支付金额控制采购支付申报,其值为签订金额减去已支付金额的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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