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山东 发布于:2012-12-10 10: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鲁财采〔2010〕8号)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考核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优秀干部推荐表”、“县(市区)先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推荐表”、“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度工作要点”.
二、报送要求
1、要认真填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对自评得分务必要说明得分依据,也可另附材料予以说明,否则集中测评阶段不予计分;对与全省数据比对的项,例如“政府采购规模占同期财政支出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得2分”,因全省数据需在汇总各市数据后进行计算,对该类项可直接在得分依据栏中填写本市数据。
2、要严格按照《办法》对于推荐比例的规定,填写推荐表。
3、全年工作总结要突出特色、突出亮点、条理清晰。
三、报送时限
请于2013年1月4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谢振华
联系电话(传真):0531-82669931
E-mail:zhhxie@yeah.net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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