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电子反拍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28 09:17:35 来源:国采中心
关于开展电子反拍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采购人、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开、公平竞争,我中心将于2012年10月10日起,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电子反拍的试点工作。电子反拍手段是监管部门积极倡导和鼓励的网上采购创新手段。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反拍适用范围
电子反拍的适用范围暂定为协议供货品目范围内的商品,单次采购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所有已办理CA证书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与。
二、电子反拍主要原则
电子反拍遵循“自愿参与、公平竞争、低价者得、先报优先、诚实信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三、电子反拍流程简介
采购人在协议供货系统中,选择指定商品发起电子反拍,起拍价不得高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电子反拍公告的基本需求内容为协议供货系统相关参数和条款,采购人可设定采购数量、拍卖轮次、每轮时间、降价幅度等参数。在反拍截止前,供应商均可按规则自愿参与公开多轮报价。在反拍截止后,由系统自动选定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反拍系统简要说明》(附件1)、《电子反拍系统采购人操作须知》(附件2)和《电子反拍系统供应商操作须知》(附件3)。
试点工作期间,对电子反拍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83084969 83084971 83083706
传真:83083543
附件(请点击查看)
1.《电子反拍系统简要说明》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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