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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做好区县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25 12:38:59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各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为做好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宣传工作,方便各方当事人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统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区县级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区县级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
  
  现请各区县财政局于2012年8月1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不包括纯转发类文件)上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ogp@sina.com)。同时,本次集中备案工作完成后,各区县财政局如制定新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不包括纯转发类文件),请于文件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联系人:张宇航
  
  联系电话:23311740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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