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协议竞价试点工作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20 09:09:24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

    
  各采购人、供应商:
  
  为解决协议供货部分产品型号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建立协议供货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根据协议供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投标人相关承诺,我中心选择投影机、移动硬盘、分体空调、复印机、U盘、照相机等协议供货产品,开展了协议竞价试点工作,即通过系统选择部分协议供货项目转为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实施采购,不再执行协议供货。协议竞价是在协议供货制度框架下,将网上竞价作为市场价格监测的一种有效手段,及时获取最新市场行情的新举措。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部委用户的大力支持,京内京外的广大供应商也积极参与,取得了一定效果,试点发现部分产品网上竞价的均价(系统选择5个较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明显低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为进一步做好协议竞价试点工作,根据协议供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我中心将选择部分品目按照网上竞价产生的平均价格调整和刷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今后,我中心将通过系统自动将最新价格信息通知相关协议供货入围厂家,总协调人在收到短信通知以后首先要登录系统,确认已收到短信通知(点击“收到”按钮),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对我中心发送的最新竞价结果进行处理。对竞价结果处理有两种选择,一是同意调价,二是不同意调价。如果选择同意调价,则系统将以网上竞价的平均价格更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后续采购需求可继续通过协议供货执行;如果选择不同意调价,则系统将该产品设定为持续竞价,即后续的采购需求不再执行协议供货,转为通过网上竞价实施,直到同意以网上竞价的均价刷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协议竞价试点工作是我中心完善协议供货制度的重要举措,期望得到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大力支持,对于试点工作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83083594  83084963   传真:8308495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