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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部分地产车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通知

作者:重庆 发布于:2012-05-16 11:06:39 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市级各部门、有关供货厂商:
  
  为了进一步支持我市汽车工业的发展,帮助地产车进一步拓展销售市场,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在渝参股公司、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含微型车)、皮卡车、客车等车型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范围,具体车型及价格见《重庆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目。采购单位购买以上品牌车且数量在3台以下(客车限2台)实行协议供货。3台以上的仍按询价方式采购,相关审批手续不变。
  
  协议供货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实行网上交易。有关事宜按我局渝财采购([2012]9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的通知”办理。具体操作与大家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89800981(2)(3)-8003,联系人:付强、莫立蛟。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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