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鄂财采发[2012]2号
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社会中介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规定,省财政厅将在6-7月份组织一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间将会提前15天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网址:www.ccgp-hubei.gov.cn)。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拟申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并具备《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基本条件的社会中介招标代理机构。
(二)201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将到期拟重新申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机构。
(三)已取得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但参加过规定培训的专职人员总数未达到《办法》规定要求的机构。
(四)根据《办法》规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要求参加过规定培训的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要求参加过规定培训的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
三、资格认定申报受理时间安排
(一)根据《办法》和《通知》规定,省财政厅将定期集中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20日。
(二)2009年认定的4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资格证书》今年将到期,拟重新申请资格认定的,应具备《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同时按以上规定时间集中重新提交申请,其《资格证书》有效期超过时限的将顺延至今年资格认定办结止。
四、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审核工作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承办,联系电话:027-67818721。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