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2-02-22 13:04:32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财购函〔2012〕122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关键之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根据绩效创新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具体工作要点是:
一、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1.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认真贯彻财政部、工信部有关制度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与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相关配套制度办法,构建全面、系统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体系。
3.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4.健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按照《政府采购法》赋予财政部门监管的职能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强化集中采购监管,研究制定《省级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专业化。
5.落实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采购执行、资金支付及信息统计等工作程序。
6.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不良行为公告、市场禁入等制度,构建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7.推动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宣传力度,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力争到2012年底,实现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全覆盖,所有市财政局编全、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一同编制、一同下达、一同执行。
8.严格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制度。积极探索批量集中采购,逐步将通用性强、易于归集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等项目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严禁采购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定期对各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促进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杜绝无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采购的现象。
9.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工作,探索选择部分省直单位进行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开试点。
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10.加大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采购的比重。
1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各地区、各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采取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给予中小企业以扶持,确保年度政府采购合同总额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
12.认真贯彻《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规定,严格审批采购进口产品。
五、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13.贯彻应采尽采原则,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监管范围;扩大服务类项目采购范围,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以及合同能源管理、“云计算”等新型服务业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服务及抗灾救灾物资等关系民生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力争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比2011年增长20%以上,总规模力争突破600亿元。
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14.加快推进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步伐。按照财购〔2011〕235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7市3县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及试点工作,力争到2012底,完成所有市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推广工作,并选择若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评标室建设试点。
15.提升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应用水平。按照“简捷、易用、高效”的原则要求,督促系统开发、应用各方优化相关流程,拓展管理功能,切实提高系统应用效率;在完成一期建设任务验收基础上,启动并深入实施全省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库建设,建立全省共建共享的专家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项目库、商品库。为建立上接财政部、下联市县、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做好充分的基础准备。
七、做好加入GPA谈判应对研究工作
16.在研究方向上,由基础研究转向出价清单预案研究。顺应我国加入GPA谈判形势变化,按照财政部要求,深入开展应对研究基础工作。重点解决我省本级政府部门在不同门槛价以上采购规模具体量化的数据缺乏问题;在研究宽度上,由自身基础研究转向GPA成员方情况研究,充分了解国内、国际两个政府采购市场、规则及出价规律等情况;在研究深度上,由初步出价清单研究转向出价清单梯度方案设计安排上,适时、合理、分步出价,为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做好充分准备。妥善做好GPA宣传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GPA含义和内容了解,为开展加入GPA谈判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氛围和环境。
八、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17.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在宣传方面,既要利用好专业媒体专业优势,又要加强与大众媒体的联系与沟通,扩大宣传范围,增加报道深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政府采购工作营造宽松、健康、和谐的外部环境。在培训方面,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开展对监管人员、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培训,逐步造就一支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
18.认真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按照厅党组部署,坚持以提升绩效为目的,紧密联系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大力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认真抓好各项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9.深入开展处室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完善处室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提升处室效能建设水平。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规范权力运行,抵制不良诱惑,坚持清正廉洁。
安徽省财政厅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关键之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根据绩效创新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具体工作要点是:
一、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1.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认真贯彻财政部、工信部有关制度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与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相关配套制度办法,构建全面、系统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体系。
3.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4.健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按照《政府采购法》赋予财政部门监管的职能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强化集中采购监管,研究制定《省级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专业化。
5.落实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采购执行、资金支付及信息统计等工作程序。
6.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不良行为公告、市场禁入等制度,构建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7.推动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宣传力度,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力争到2012年底,实现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全覆盖,所有市财政局编全、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一同编制、一同下达、一同执行。
8.严格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制度。积极探索批量集中采购,逐步将通用性强、易于归集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等项目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严禁采购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定期对各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促进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杜绝无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采购的现象。
9.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工作,探索选择部分省直单位进行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开试点。
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10.加大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采购的比重。
1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各地区、各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采取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给予中小企业以扶持,确保年度政府采购合同总额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
12.认真贯彻《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规定,严格审批采购进口产品。
五、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13.贯彻应采尽采原则,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监管范围;扩大服务类项目采购范围,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以及合同能源管理、“云计算”等新型服务业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服务及抗灾救灾物资等关系民生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力争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比2011年增长20%以上,总规模力争突破600亿元。
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14.加快推进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步伐。按照财购〔2011〕235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7市3县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及试点工作,力争到2012底,完成所有市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推广工作,并选择若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评标室建设试点。
15.提升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应用水平。按照“简捷、易用、高效”的原则要求,督促系统开发、应用各方优化相关流程,拓展管理功能,切实提高系统应用效率;在完成一期建设任务验收基础上,启动并深入实施全省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库建设,建立全省共建共享的专家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项目库、商品库。为建立上接财政部、下联市县、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做好充分的基础准备。
七、做好加入GPA谈判应对研究工作
16.在研究方向上,由基础研究转向出价清单预案研究。顺应我国加入GPA谈判形势变化,按照财政部要求,深入开展应对研究基础工作。重点解决我省本级政府部门在不同门槛价以上采购规模具体量化的数据缺乏问题;在研究宽度上,由自身基础研究转向GPA成员方情况研究,充分了解国内、国际两个政府采购市场、规则及出价规律等情况;在研究深度上,由初步出价清单研究转向出价清单梯度方案设计安排上,适时、合理、分步出价,为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做好充分准备。妥善做好GPA宣传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GPA含义和内容了解,为开展加入GPA谈判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氛围和环境。
八、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17.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在宣传方面,既要利用好专业媒体专业优势,又要加强与大众媒体的联系与沟通,扩大宣传范围,增加报道深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政府采购工作营造宽松、健康、和谐的外部环境。在培训方面,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开展对监管人员、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培训,逐步造就一支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
18.认真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按照厅党组部署,坚持以提升绩效为目的,紧密联系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大力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认真抓好各项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9.深入开展处室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完善处室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提升处室效能建设水平。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规范权力运行,抵制不良诱惑,坚持清正廉洁。
安徽省财政厅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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