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关于停止执行贵州省财政厅黔财采〔2008〕12号等两个文件中有关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措施的通知

作者:贵州 发布于:2011-12-09 16:33:28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停止执行贵州省财政厅2008年3月25日印发的《贵州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发展的实施意见》黔财采〔2008〕12号)和2008年6月4日印发的《贵州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则(试行)》(黔财采〔2008〕16号)两个文件中有关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的措施和内容。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