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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房屋修缮和装饰工程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及供应商入库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成都 发布于:2011-10-09 11:31:17 来源: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各供应商:
  
  为保证“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房屋修缮和装饰工程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成都市政采招[2011]086号)的顺利实施,我中心特将本次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入库
  
  在本年度内,实施具体房屋修缮和装饰工程项目采购时,原则上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在由本次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为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对违规供应商实行禁入制,投标人必须在“成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登记注册。
  
  (一)注册方式:登陆成都政府采购网http://www.cd-procurement.gov.cn,点击“供应商注册入库” 后详细阅读入库需知,进行网上注册,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请务必上传证书图片)。
  
  (二)复审材料
  
  采购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注册信息的初审,并通知供应商复审时间,请各供应商用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供应商登录”,注意查阅复审信息。复审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并签章的入库协议原件2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为了建立完整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对其进行分类管理,便于网上竞价等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复审时请各供应商尽可能详尽的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请务必提供上传证书的原件进行复审)。
  
  以上1-6项材料必须提供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骑缝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成为采购中心入库供应商,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入库。
  
  二、入库及招投标流程
  
  1、供应商网上注册;
  
  2、待采购中心初审;
  
  3、接到复审通知后(网上通知)到采购中心复审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复审后,购买招标文件;
  
  4、制作投标文件、投标;
  
  5、查阅评审结果公告;
  
  6、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信用管理和检查、考核
  
  在具体的房屋修缮和装饰工程项目实施中,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采购中心负责对评价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评情况将可能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网上实时公布。
  
  我中心将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定点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协议》、《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 年度房屋修缮和装饰工程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协议书》和《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修缮和装饰工程项目定点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检查,按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理,同时作出不诚信记录,并在政府采购网上信用警示栏目中对社会公告。
  
  咨询电话:
  
  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一部 (028)86770551
  
  招标一部 (028)86271454
  
  供应商注册入库 调研检查部 (028)86693610
  
  采购网注册维护             (028)87783625-20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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