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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09 13:38:54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鲁财采〔2013〕12号
  
  关于2013年上半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从业人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18号)规定,拟定于2013年5月中下旬组织上半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一)尚未取得《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二)申请认定或延续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机构需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培训的从业人员。
  
  二、考试内容
  
  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操作实务等知识。
  
  三、考试形式
  
  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采取无纸化上机闭卷考试的形式。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拟定于5月中下旬在济南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事项
  
  2013年上半年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5月9日8:00至5月13日12:00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JPG格式,大小15KB)。
  
  (二)网上缴费
  
  照片上传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5月13日17:00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农行、建行)自行缴纳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回执。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5月16日8:00至5月17日17:00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要及时修改报考信息,待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可以重新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事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12〕10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七、违纪处理
  
  对于考试作弊、替考或被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两年内禁止再次报考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并对其所在代理机构进行通报批评;替考人员已获得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的,一并取消其从业资格。
  
  八、其他事项
  
  考试结果于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对于考试合格人员,省财政厅将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
  
  咨询电话:0531-82669895      联系人:杨 磊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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