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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十七号)

作者:财政部 发布于:2011-05-13 09:17:59 来源:财政部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第九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举报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举报人名称:北京安龙联合科贸有限公司

  被举报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认为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第九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1001083)第01、02、07包中存在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情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应当予以废标。同时,第01包中标候选人堀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堀场公司)同时使用人民币和美元报价,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因此,举报人于2010年12月28日向本机关进行举报。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1年4月14日依法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财库[2011]60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的规定,本项目第01包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第02包、第07包供应商数量满足要求。同时,堀场公司并未对同一投标货物报有两个价格。因此,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财办库[2003]38号文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对本项目第01包予以废标,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02、07包维持原采购结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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