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十六号)
作者:财政部 发布于:2011-05-13 09:17:23 来源:财政部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的规定,现将2011年4月13日本机关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 公告如下: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促进供应商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就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通知。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办理采购事务,开展采购活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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