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201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编报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1-05 10:49:00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省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部门预算中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编制工作,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属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的,必须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项目中部分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将项目拆分成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分别编列。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
预算编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项目变化或调整,要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政府采购管理处沟通。政府采购预算下达后,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没有分别编列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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