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号)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0-11-10 13:17:44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的规定,现将本厅对“江苏省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项目编号:JSZC-J2009-217)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取消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决定不满,于2010年1月18日向本厅提起投诉。经审查,本厅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于2010年2月22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本厅认为: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七条规定,作出驳回投诉处理决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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