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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

作者:开封市财政局 发布于:2010-11-08 15:31:2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反腐倡廉,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研发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经过几年的研发、试点和完善,基本功能模块已上网运行,网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工信部验收,已经具备推广实施条件。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主要内容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采购、网上监督以及业务查询、数据统计等政府采购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申报管理、信息公告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代理机构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管理、供应商管理、商品信息管理、信息统计分析、监督考核体系、诚信体系管理、电子招标采购、电子辅助评标、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网上采购及网上竞价等功能模块。这些功能模块按网络环境不同分为“内网系统”和“外网系统”两大系统。“内网系统”是指网络环境搭建在市财政局国库管理系统上,包括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年初下达预算项目)、资金支付等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信息化系统;“外网系统”是指网络环境搭建在因特网(Internet)上,以信息发布、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年初下达预算之外项目)、代理机构委托、专家抽取、网上招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合同备案等为主要业务内容,是监督管理操作执行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二、2010年推广应用的主要内容

  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内网系统将结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搭建在市财政局国库管理系统上实现。本次推广应用的是外网系统,网址:http:∥kaifeng.hngp.gov.cn(开封市政府采购网)。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该系统的应用工作,我们将采取逐步推广、分步实施的办法。2010年市直单位主要推广实施采购计划申请、项目委托代理、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合同备案、协议供货等。自2011年1月1日起,上述业务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市财政局原则上不再受理相关纸质申请。

  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凡不能在“内网系统”上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通过该系统申报采购计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采购方式后批复采购人

  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需要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网上接到市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后,通过系统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网站自主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评审专家抽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网站提交项目评审专家需求申请,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并自动(语音)通知专家。

  合同备案。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政府采购监督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属于国库直接支付的项目,市财政局国库支付部门以合同备案信息为依据,按照有关程序支付资金。

  协议供货。协议供货模块包括协议供货产品信息网上查询、定点和协议供货商信息和报价信息查询、网上交易和网上竞价(反竞拍),网上签订电子合同等功能,本次实施查询和网上竞价功能。凡协议供货在网上签订合同,系统自动合同备案。

  三、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运行环境

  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采用浏览器方式,采购人只需配置电脑、打印机等终端设备,能够联接和使用“因特网”(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Windows 操作系统,就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操作。为确保网上政府采购活动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网上交易等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凭借本单位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证书)”进入外网系统上进行操作。采购计划申请、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活动可以使用CA证书,也可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CA证书由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制作。

  四、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是一项庞大复杂的信息化系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系统在应用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应用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我们将不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以满足市直单位使用需求。

  系统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808207

  CA认证: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9611111

  业务政策咨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3876034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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