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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试行)》的通知

作者: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于:2010-07-26 17:46:37 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渝财采购〔2010〕18号

  各市级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市财政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级和区县级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照标准文本要求编制具体招标文件。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标准文本主要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二、我市各级采购人以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依照标准文本编制和发布具体招标文件。

  三、由于篇幅较长,本通知不附标准文本。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提供标准文本下载。

  四、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以便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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