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延长框架协议期限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7-19 21:49:1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 知
鉴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2009-2010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设备、空调设备)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9月30日,《2009-2010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设备、空调设备)框架协议》亦相应延长至2010年9月30日,请已经与怀柔区财政局签订框架协议的中标商于2010年7月23日9:00-16:00到怀柔区财政局签订补充协议。逾期未签的,则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9647078 69648705
地址:怀柔区财政局(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二层第二会议室)
怀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
怀柔地区协议供货商确认书.doc |
延长框架协议期限的补充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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