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尽快维护完善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网上信息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5-27 11:27:15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建设规划,代理机构栏目不仅要具备机构展示功能,还要具备业务操作、流程监管、考核评价等相关功能。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一期上线试运行以来,大多数代理机构都能够及时登录并维护本单位信息,但至今仍有不少代理机构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既不利于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也给代理机构自身业务开展造成影响。
为此根据通知要求,代理机构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维护信息的,省财政厅将该代理机构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栏目予以除名,并自2010年6月1日起不得接受省级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委托,同时自行承担其在今后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考核与资格延续中的不利后果。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附:通知(http://www.zjzfcg.gov.cn/new/sysej/265336.htm)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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