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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3-30 10:51:24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中心

辽政采20103

中心各处:

  现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加速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87号)精神,以优化内部业务工作规程为核心,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以发挥政策功能为目标,以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为保障,进一步拓展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全面推进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切实提高采购工作的执行力,不断推进省直政府采购事业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0年中心主要工作定位是“二二四六”,即:围绕两条主线—政府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继续确保两个重点—做大规模,强化规范;努力做到四个提高—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电子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完成六项目标(2111500)--力争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增长幅度达到20%以上,资金节支率保持在10%以上,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左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药品降价幅度达到15%以上,针对中心有效投诉继续保持为零,继续确保中心及每名工作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力争采购规模增长幅度达到20%以上,资金节支率保持在10%以上。

  1.会同省财政厅做好集中采购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做好2010年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工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2.会同省财政厅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农村孕妇彩色多普勒、医疗设备器械等采购项目以及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3.会同省财政厅继续做好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空调设备和办公家具等大类产品的协议供货采购工作;启动办公耗材用品等货物类定点采购。

  4.会同省财政厅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出差及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机动车辆维修、印刷、专业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设计等项目。

  5.会同省财政厅充分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打造全省统一的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探索汽车等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二、全面推进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力争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左右,药品降价幅度达到15%以上。

  1.会同省卫生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全面完成全省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月底前,完成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3月底前,完成非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

  2.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会同省卫生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制度及其工作规程,制订和完善相关文件的标准模板,积极为2011年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创造条件。

  3.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积极学习借鉴外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

  4.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会同软件公司进行“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完善升级工作;全面熟悉掌握“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核心技术和操作技能;对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情况进行网上监控,定期统计分析。

  5.会同省卫生厅适时启动2011年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1.会同省财政厅制发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标准模板。研究制订评审专家、协议供货商、集中采购目录、履约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制订和完善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信息公告、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评审报告、质疑投诉处理决定等采购要件的统一格式。

  2.制订和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中心业务规程、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采购项目论证制度、合同履约验收实施办法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大落实考核力度。

  3.全面推进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工作。推行采购合同范本,简化工作程序;加大对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限额标准以上及重点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履约验收制度;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供应商量化考核管理细则,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供应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进一步完善对采购活动相关当事人的评价、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告制度,切实增强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供应商、评审专家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中心工作“回头看”和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完善措施;完善中心周工作计划和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电子化网络采购平台。

  1.会同省财政厅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对采购计划下达、采购方式审批、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合同备案、采购项目验收、质疑投诉处理、信息统计等环节全部实施网上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政府采购要素市场,搭建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商品价格信息库等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资源整合及共享,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并降低采购成本。

  2.进一步完善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软件开发商;在中心内部操作环节实现采购需求随任务下达、采购文件自动生成、供应商自行下载、网上评标、网上竞价等环节全部实施网上电子化操作,实现中心与省财政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无纸化”办公。

  3.研究开发中心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公文流转、文件起草、会议通知、文件库、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环节全部实施网上电子化操作,实现中心内部办公自动化。

  五、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的调控作用。

  1.进一步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对绿色环保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对空调机等9类产品实行政府强制采购,强化绿色采购执行机制,不断提高绿色采购份额。

  2.会同省财政厅等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订《辽宁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项采购政策制度,稳步提高我省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在政府集中采购中的规模和比重。

  3.注重加强各项采购政策制度的衔接配合,强化采购政策的执行力,探索建立采购政策制度效果评价制度,不断提高采购政策制度实施效果。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大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

  1.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深入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要加强市场调研,提高对政府采购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动态的了解和把握能力;要围绕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年内每个处结合业务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2篇。

  2.认真做好各项培训工作。会同省财政厅计划举办1-2期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班,提升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策水平;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尤其是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意识和水平。

  3.做好宣传工作,提升中心对外的形象。要积极协调省内外相关新闻媒体,对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要会同省财政厅创办好《辽宁政府采购》季刊,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业务交流;要进一步完善与省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联系沟通机制,宣传政府采购制度和中心工作,扩大政府集中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影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简报制度,每季度各处为《政府采购情况》或《辽宁政府采购》提供并被采纳的稿件不得少于2篇。

  七、加强自身建设,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中心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为主线,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学以致用;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人事任免、重大业务事项、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问题,在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为每名同志展示才华、发挥创造力提供环境和空间;要进一步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开拓进取;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倡“勤奋学习、爱岗敬业、优质高效、清廉和谐”的机关作风。坚持勤奋学习,以建设学习型中心为重点,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坚持爱岗敬业,要苦练内功,潜心钻研业务,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优质高效,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挂(摆)牌服务制度和主动上门服务制度,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满意。坚持清廉和谐,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环境,自觉维护团结共事的大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严守中心工作人员“五不准”,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共同开创中心工作新局面。

  3.强化中心内部建设,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努力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对经费的需求;要优化中心资源配置,提高中心现有资源的利用率;要进一步提升中心发文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文流转顺畅安全、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要组建中心党总支和各处党支部,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努力营造竞合共赢、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4.充分发挥省政府采购协会作用,促进全省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健康规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采购协会自身建设,组织召开好协会换届会议;要充分发挥“自我约束、诚信守信、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行业自律机制作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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