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设(2010年度)标准文本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3-22 10:02:55 来源:人民网
财农便[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处、水利(务)厅(局)农水处:
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于2月底拨付各地(财农[2010]17号)。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35号)的有关规定,请各地抓紧细化建设方案,组织编制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0年度)标准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建设范围与内容
2010年度的建设范围与内容,必须是经财政部、水利部核审通过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范围与内容。
二、资金补助标准
2010年,中央财政对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具体补助规模由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根据重点县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0年度)标准文本联合报送财政部和水利部。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农水司各一份。电子文档请分别发送至:zhushantao@mof.gov.cn和nsc@mwr.gov.cn。
财政部 水利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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