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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于:2010-01-07 11:20:16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09〕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德江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肖亚庆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朱宏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占元  科技部副部长
  
  丁学东  财政部副部长
  
  张小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高鸿宾  农业部副部长
  
  钟 山  商务部副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解学智  税务总局副局长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王 勇  质检总局局长
  
  许宪春  统计局副局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姚 刚  证监会副主席
  
  李吉平  开发银行副行长
  
  孙安民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任办公室主任,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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