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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履约保证金作为2010年度协议供货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12-28 14:53:32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网

  为了方便供应商参与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招标活动,经采购中心研究决定,凡2009年度入围并交纳过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在参与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入围经销商招标活动时,可将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且按以下格式提交承诺函。
  
            承诺函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同意将2009年度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在履行履约保证金责任的同时,作为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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