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4-30 14:57:23 来源:韶关市政府采购
市直各单位,驻韶省直管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现将《韶关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韶关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
实施推广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规划,我市被列为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试点市之一。为加快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我市将以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为基础,启动韶关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通过启用和管理好电子政府采购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规范采购行为;预防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好我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工作,我市成立了韶关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韶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树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曹新明同志、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主任何文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韶关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作为我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推广工作的执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制,明确内部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培训阶段
l 、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安排在2009年下半年。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启动和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协议供货电子信息平台,并对1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商品电子订购、议价和反拍的具体操作进行培训。
2、培训对象
2009年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以及市本级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3、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
采用集中脱产培训方式;由省财政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授课,理论知识和上机操作相结合。培训地点待定。
(二)建立供应商库和商品行情库阶段
集中培训后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并及时输入供应商库及商品行情库的相关信息。
(三)逐步铺开阶段
时间:2009年下半年
在市本级采购单位运行电子订购、议价和反拍,积极推进电子招标系统的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指导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使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掌管系统管理员身份,并授权给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同时委托该软件的技术服务公司做系统的培训、咨询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
(二)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的职责
负责日常的电子采购业务,审核监督供应商库和商品行情库的数据更新,组织做好采购单位的培训工作。
(三)采购单位的职责
配备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熟练掌握电子采购平台的使用方法并进行操作。
(四)供应商的职责
及时准确地提供更新维护好商品行情价格信息。
五、系统维护
(一)网站系统维护: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二)数据库维护: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络员:陈磊,联系电话:0751一8877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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