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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优秀政府采购监督员表彰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2-16 16:23:15 来源:天津市

  天津市财政局文件
  
  津财采〔2009〕3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监督员的考核评比工作,根据《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以及《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05〕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监督员表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专家 监督员 表彰 办法 通知 (共印20份)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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