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2-05 14:58:06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