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对部分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违规行为通报批评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1-06 17:11:14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各省直预算单位:
根据《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部分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申报采购计划,擅自分散和自行采购,属于违规行为。为严肃纪律,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现予以通报批评(单位名称及项目附后)。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附件:违规采购项目通报批评项目单位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违规采购项目通报批评项目单位
单位 项目 金额(元)
1 省交通学校 学生宿舍铁床桌椅 2,608,910
2 海南软件职业技学院 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一批 2,000,000
3 海南医学院 电力改造 1,212,823
4 省救助管理站 救助区维修改造工程 624,000
5 海师附中 学生宿舍家具 436,800
6 海南经贸职业学院 教学楼防水工程 413,121
7 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白龙新村住宅围墙加高改造工程 389,988
8 海南中学 印刷项目 373,230
9 省人民政府招商办 海南(香港)周宣传资料印刷 336,390
10 省卫校 旧礼堂及旧房拆迁 252,870
11 省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和会议资料印刷 182,119
12 海南省博物馆 展品档板 153,000
13 省机电工程学校 学生课桌椅制作 136,000
14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高压增水工程项目 120,000
15 海南大学 学生宿舍电风扇 65,964
总计 9,3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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