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2008年度协议供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9-23 17:58:07 来源: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网
各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根据协议供货合同有关约定,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开展对2008年度公务用车等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8年度办公用纸、公务印刷、汽车加油及锅炉燃油、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抽查率不低于60%。
二、检查内容
中标供应商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的协议供货合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
(一)投标价格与实际执行价格是否吻合,协议供货价格和市场价之比的优惠率;
(二)单独建立台账或账户核算的执行情况;
(三)相关单据及报表的完整性;
(四)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将未中标的产品出售给采购人);
(五)中标供应商是否有与其投标承诺不符之处;
(六)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三、被检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项目的投标文件;
(二)2008年1-8月的相关票证;
(三)政府采购专用销售合同及销售单;
(四)政府采购台帐;
(五)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
四、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具体工作由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五、检查时间:
2008年 9月25 日-10月 31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请各中标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