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阶段工作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7-01 16:47:03 来源:本站原创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监察厅文件
  
  湖北省审计厅
  
  鄂财采发[2008] 8号

  
         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决定于2008年6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重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重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重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鄂财采发[2008]5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所有采购人的30%,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在重点检查阶段,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15个重点检查小组对省级40家采购人、12家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其中,省级40家采购人的二级单位的检查面不少于50%。省级重点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三、重点检查的方式
  
  重点检查委托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抽调4名业务骨干组成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小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将参照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2007年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结果,选择出排名靠前在汉的15家会计师事务所来担当重点检查的任务。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四、重点检查的时间安排
  
  重点检查的时间安排为:6月16日~7月16日。其中,每个重点检查小组在被检查单位的检查工作时间平均为5天。7月17日至18日,各重点检查小组向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重点检查报告。
  
  五、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省直部门采购人进行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采购人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是否按2006年及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是否存在政府采购预算挪为它用的情况;
  
  2、各采购人是否按规定编报了政府采购计划;上级专项资金是否都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有无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将采购计划“化整为零”的情况;采购方式的变更和进口货物的采购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4、是否按规定执行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执行协议供货的程序是否合规;
  
  5、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完毕后是否按规定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并报备;是否按制度规定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6、采购人最终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与政府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一致;政府采购的货物验收后是否出具了验收报告;政府采购的货物验收交付后采购人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政府采购的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人是否出具了审计报告;
  
  7、采购人政府采购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包括计划下达函、中标通知书、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验收报告、固定资产登记等资料。
  
  (二)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采购组织程序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2、信息发布环节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3、专家抽取环节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4、受理投诉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是否按制度规定处理有关质疑案件。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包括计划下达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用户反馈表等资料。
  
  六、重点检查的处理
  
  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小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做出对重点检查查处问题的处理决定。
  
  在重点检查工作期间,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一、省级重点检查名单
  
  1、40家被检查省直采购人的名单;
  
  2、12家被检查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二、15家担当重点检查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监察厅       湖北省审计厅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重点检查  通知
  
  省财政厅办公室    印发240份       2008年6月10日 印发
  
  附件一(1):
  
  40家被检查省直采购人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北省监察厅
  
  2
  
  湖北省法院
  
  3
  
  湖北省公安厅
  
  4
  
  湖北省财政厅
  
  5
  
  湖北省审计厅
  
  6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7
  
  湖北省旅游局
  
  8
  
  湖北省监狱局
  
  9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0
  
  湖北省教育厅
  
  11
  
  湖北省科技厅
  
  12
  
  湖北省文化厅
  
  13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14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15
  
  湖北省体育局
  
  16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17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
  
  18
  
  湖北省委党校
  
  19
  
  湖北省发改委
  
  20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1
  
  湖北省建设厅
  
  22
  
  湖北省交通厅
  
  23
  
  湖北省信息产业厅
  
  24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25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6
  
  湖北省总工会
  
  27
  
  湖北省专用通信局
  
  28
  
  湖北省水利厅
  
  29
  
  湖北省农业厅
  
  30
  
  湖北省林业局
  
  31
  
  湖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
  
  32
  
  湖北省气象局
  
  33
  
  湖北省民政厅
  
  34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35
  
  湖北省卫生厅
  
  36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37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8
  
  湖北省商务厅
  
  39
  
  湖北省粮食局
  
  4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附件一(2):
  
  12家被检查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5
  
  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7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8
  
  湖北东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湖北泰安福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10
  
  湖北天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12
  
  湖北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二:
  
  15家担当重点检查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
  
  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3
  
  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4
  
  中勤万信会计事务所
  
  5
  
  武汉长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6
  
  湖北拓展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7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8
  
  湖北华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9
  
  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10
  
  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11
  
  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12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公司
  
  13
  
  湖北八方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4
  
  武汉兴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