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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9-11 17:14:20 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渝采办函[2007]3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我局在汇总2007年二季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发现部分区县(自治县)政府采购季报数据报送的是一至二季度累计数而不是当季度统计数,不符合财政部新开发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报送要求。为了做好今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我市政府采购情况,现将我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年报、季报、月报报送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年、季报报送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应使用“大家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软件的采购业务数据自动汇总生成政府采购统计报表,按EXCEL格式导出报表文件后,通过英特网登陆(http//report.ccgp.gov.cn/login.cfm),于每季度截止后5日内上传到市财政局。(年、季报应采用当季度数统计)

二、月报报送要求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管理软件的通知》(渝财采购〔2006〕4号)的要求,月报表由“大家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上报文件,通过财政内网邮件系统于每月5日前传至孙智琴邮箱。(月报应采用累计数统计)

三、针对财政部新开发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对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报表的报送要求,“大家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软件也作了相应修改,市财政局已将修改后的软件补丁程序通过财政内网邮件系统传至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邮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可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补丁程序。(将补丁程序拷贝至“大家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软件的安装目录下的edl文件夹覆盖即可)

注:按累计数上报2007年二季度政府采购季报的区县(自治县),在上报三季度政府采购季报前,应扣除一季度统计数据后再上报市财政局。

联系人:孙智琴 电话:6389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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