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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作者:青岛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7-07-20 16:58:52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为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和市场秩序,逐步建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和科学完善的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征集能够从事青岛市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参加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具备的条件
(一)在青岛市有直属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并在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财政部认定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或山东省财政厅认定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以及财政部或山东省财政厅确认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三)在青的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有足够数量的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且熟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较高的执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四)在青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承办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基本工作设施和条件。
(五)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代理资质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应专业职称方面证书等复印件,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公司(或组织)基本情况简介;
(三)2006年以来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业绩情况;
(四)承诺书(格式附后)
以上资料除有关执照、资质、证明、证书的原件需单独提交外,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A4纸大小),一式三份,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存档备查。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青岛市政府采购招标大厅(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2楼第1开标室),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8月9日上午10:00。
联系人:麻瑞才、乔红花  电话:85855838、85855850

四、确认办法
报名截止后,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及有关方面专家对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对其在青机构的工作条件及从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实地了解,综合考察评定后予以确认,并在青岛政府采购网和相关媒体公布。
附:承诺书(可在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www.sunp.gov.cn下载) 
 
青岛市财政局
200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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