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
作者: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于:2007-05-09 14:32:24 来源:中国湖南政府采购
湘财购[2007]13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直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07]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于2007年5月25日以前将自查自纠综合汇报材料(自查自纠综合汇报材料最后附按本通知评分标准进行的自查自评打分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报我厅政府采购办综合组。
联系人:曹长阳
联系电话:0731-5165224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邮编:410015
附件: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细则
二○○七年五月八日
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评分标准
被检查评估单位:
年 月 日
检查评估内容
检查评估方法
分 值
评分标准
存在问题 (扣分原因)
检查评估得分
组织动员情况20分
组织学习
查学习记录、查会议记录
3
相关文件是否及时学习传达,不及时扣1分,未组织学习扣3分
工作部署及时全面
查文件、查会议记录
4
未部署扣4分;部署不及时、不全面扣0.5~2分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有明确的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
查方案、查文件、查会议记录
7
未制定方案扣7分;实施方案未结合实际情况扣3分;工作进度、方法步骤不妥当扣0.5~2分,未召开相关大会扣0.5~2分
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动员
查文件、查资料、查会议记录、问卷调查
6
未进行宣传发动扣6分;宣传措施不到位、形式单一扣0.5~2;群众认知度未达到80%以上扣0.5~2分,单位专职员工参与人数未达到95%以上扣0.5~2分;效果不佳扣0.5~2分
查找问题情况20分
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工作资料和统计表(册)齐全、相关数据真是准确
查文件、查资料、听取汇报
5
未进行调查摸底扣5分;未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扣5分;调查摸底表未填报扣5分;没有相关书面资料、表册、数据不真实扣2分;资料表册不齐全、数据不准确扣0.5~2分
找准了涉及的重要环节、岗位、人员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查资料
5
未找出相关问题扣5分,未找准相关情况扣0.5~2分
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作了分析研究
查资料
5
未分析研究扣5分;分析研究不全面、不准确扣0.5~2分
找准了本单位制度建设或内部控制上存在的漏洞
查资料
5
未找问题扣5分,查找不全面扣0.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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