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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05-06年江东区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机构名单通知

作者:江东区政府 发布于:2005-09-14 16:11:09 来源:江东区政府人民政府采购网

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江东区政府采购实行协议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甬东财〔2003〕23号),经公开招标,2005-2006年度江东区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定点管理的中标保险机构、费率折扣已确定,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定点管理实行时间:2005年8月16日至2007年8月15日。
 
  二、定点保险机构及保费计算。

  1、定点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为2005-2006年度江东区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机构。

  2、保险机构及投保险别的选择。各投保单位可根据基本保费、服务承诺等因素,在上述确定的定点保险机构中自主择优确定投保保险机构;投保险别可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综合)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范围内选择确定,如确实需要也可增加其他附加险种(享有50%的优惠)。
 
  3、保险金额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或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也可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综合)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根据实际需要由投保单位确定。

  4、保费折扣。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的折扣率均为50%;第三者责任(综 合)险按保险行业指导费率的80%,其中通过条款系数选择承保不计免赔险的公司(即不计免赔险的保费包含在基本险中的公司),第三者责任(综合)险按保险行业指导费率的85%。

  5、保费折扣率定义。折扣率=1-优惠率。
  区采购办联系电话:87370462;区采购中心联系电话:87848752。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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