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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关于做好公务机票管理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5:17:36 来源:郑州财政局网站

   郑财购〔2015〕4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和《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精神,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为顺利推行此项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公务卡信息注册、激活等工作
 
  购买公务机票分为网站自助购票和委托购票,凡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均可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自主购票。因该网站仅能为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购票,并使用公务卡结算,所以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和个人,请按照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办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公务卡支持信息系统。已办理公务卡的个人要及时激活,确保公务卡开通,并且在有效期内能正常使用。
 
  二、做好单位相关信息报送及维护工作
 
  委托购票即购买人委托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这两个渠道支持公务卡验证和预算单位验证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的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报送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名称(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的户名)、预算单位签章名称(单位开具支票上加盖的财务专用章名称)等(详见附件一);各单位要认真填报《郑州市预算单位信息统计一览表》(电子版的《郑州市预算单位信息统计一览表》可从郑州市财政局外网http://www.zzcz.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并于8月21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采购办邮箱gwjp@sohu.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371-67180158);二级以下独立核算单位的信息,需遂级上报上级部门,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日起,各预算单位新设或信息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需在办理新设或变更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审核报送省财政厅汇总后,提供给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三、其他相关事项
 
  郑州市财政局将于近期出台《郑州市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实施范围、实施时间、购买方式、流程、优惠折扣报销审核及管理等具体要求。并对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进行公务机票管理改革工作及实务操作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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