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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

作者: 发布于:2018-07-03 14:47: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依法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二)组织单一来源谈判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评审纪律,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谈判报告,所有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意见进行确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属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同时向采购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
 
  按本规程二十二条规定组建。
 
  (二)制定询价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项目需求、价格构成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三)确定询价供应商名单
 
  1、询价小组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依照本规程的规定,确定询价供应商名单;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被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
 
  3、询价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应邀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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