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09:38:26 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6月18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本次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对象涵盖了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以及全区各社会代理机构,培训人数达到1000余人。
本次培训邀请了参与《条例》编制工作的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王奇璋处长进行授课,王奇璋处长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通过这次培训,将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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