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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报送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1:56:49 来源: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青岛市财政局
 
  〔2015〕青财采函16号
 
  关于报送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5〕5号)要求,现将报送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检查,重点关注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较多、质疑投诉及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代理机构,确定了21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含分支机构),被检查代理机构及项目见附件。已参加2014年度财政部甲级机构专项检查的代理机构,今年不再进行检查。请各有关代理机构按照青财采〔2015〕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整理被检查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废标资料)和自查报告,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至青岛市财政局1102房间,逾期未报送的将被视为拒绝监督检查。
 
  联系人: 于代波
 
  联系电话:85855838
 
  附件:被检查代理机构及项目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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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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