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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做好网上超市有关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1:53:33 来源: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关于做好网上超市有关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
 
  〔2015〕青财采函15号
 
  关于做好网上超市有关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网上超市供应商:
 
  我市于2013年开始实行网上超市采购形式,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2014年底,第一批网上超市供应商库到期,目前市财政局已经完成了2015-2016年网上超市供应商库的招标工作和网上更新维护工作。为做好两期网上超市的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前期采购项目的遗留问题
 
  《青岛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对工程前期的采购形式进行了调整,各采购单位应按照新的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采购工作。鉴于工程前期工作具有时间跨度长等特殊性,对于2014年工程前期工作已经组织实施,但项目申报书尚未提交的采购项目,各采购单位应抓紧时间进行梳理,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在依据充分的前提下,仍可按照2014年相关规定执行,关于遗留问题的认定工作将于3月底以前完成。2015年新实施的工程前期采购项目应按照新的采购目录执行。
 
  二、关于与原供应商的合同执行
 
  因2015-2016年入库的网上超市供应商与原在库供应商发生了一定变化,个别采购单位因项目具有连续性,与供应商签订了超过一年合同或者合同时间跨越2014-2015年度的,如果合同乙方(供应商)不在2015-2016年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2015年仍可按照原合同有关内容执行。但2015年合同到期后应重新组织采购,并从新的供应商库中选择。
 
  三、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超市图书采购和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因投诉原因目前仍未完成招标,各采购单位若有采购需求,可仍按照2013-2014年的供应商库执行。项目招标结束后,我局将及时做好供应商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并通知各单位。
 
  联系电话:85855838
 
  青岛市财政局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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