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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1:05:45 来源: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青财库〔2015〕17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
 
  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
 
  财政支持调结构稳增长的16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为贯彻落实“实现财政资金拨付全面提速”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单位用款计划编报时效和质量
 
  各单位应及时关注预算批复及指标下达情况,按照年度预算、预算级次、时间进度、项目进度等,科学合理地编报支出用款计划,提高计划编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用款计划编报不规范影响资金申请及审批进度。
 
  二、优化财政用款计划核批流程
 
  市财政收到单位申报用款计划后,对符合规定的当天予以核批,并及时下达单位用款额度。对因政策限制、手续不齐等不能当日核批的单位支出申请,财政部门及时告知单位支出申请存在的问题和可行性处置方案,并协助单位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对因政策法律限制等原因确实不能审批的,当日内向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建立重大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惠及民生的项目,市财政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实行业务优先受理和审核。对暂未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财政实拨资金,由原每周二拨款,改为每日拨款,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预算已经安排的支出得到及时保障。市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对紧急资金支付事项,将实行特事特办,实时送单清算,满足项目资金需要。
 
  四、大力推进国库资金电子化支付改革
 
  加快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市级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实拨资金实行电子化支付管理的基础上,推进授权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单位授权支付事项网络实时支付,逐步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电子支付,实现资金拨付“鼠标化”操作,减轻预算单位会计人员“跑银行”传递纸质凭证的工作量。
 
  五、提高远程审核单位结报效率
 
  市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对纳入远程审核的预算单位待结报事项,实行限期办结制度,提高财会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经济拉动明显的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走访,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资金结报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报账工作效率。
 
  六、简化流程加快项目采购
 
  对时间紧急和性质特殊的项目,精简政府采购审核审批程序。将采购监管与预算管理密切衔接,实施并联审批,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指导单位做好采购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单位应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应当在11月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并按照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未执行完毕的,下年度如该项目仍需进行采购,应重新报送政府采购预算,不再启用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七、建立“网上超市”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
 
  年初,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将50多类货物、服务和工程纳入“网上超市”平台,并首次引入苏宁易购和国美在线两家电商,相关操作指南已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预算单位应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流程,对于属于“网上超市”的项目,应及时采用二次竞价、网上竞价、商场供货、定点采购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青岛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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