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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6:02:39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家具类项目”)的监管,确保家具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检测符合相关要求,且达到环保标准,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2月首次试行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制度,并于2014年3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鉴于试点单位对家具监理制度较为认可,且监理机构在确保家具质量上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经研究,现将家具监理制度推广至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及实施规则
 
  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家具类项目应当引入第三方监理,各单位从中标的家具监理机构中自行选择合作伙伴;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家具类项目,不强制执行监理制度,由各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引入第三方监理。
 
  二、关于监理工作
 
  引入第三方监理是为家具项目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把控,并为采购人提供从项目前期咨询到质量验收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家具监理机构不参与具体设计,其工作主要包括:
 
  (一)前期咨询服务。该项为可选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家具平面布局规划及选型方案的合理建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货物清单中的技术说明进行修订等。
 
  (二)编制家具质量验收标准。该项为必选服务,质量验收标准为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等级要求说明,在家具项目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起到指导验收的作用。
 
  (三)深化设计图纸及打样样品的评审。该项为可选服务,主要是协助采购人对中标家具生产厂商的深化设计图纸和打样样品进行评审,确保打样样品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评审结论由三方签字确认。
 
  (四)生产的监督抽样及检测工作。该项为必选服务,主要包括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方案,实施抽样以及对抽样样品进行检测等。
 
  (五)出具货物的质量验收报告。该项为必选服务,即当抽样方案上的所有原材料及货物检测完毕,监理机构根据所有的检测结果,编制《货物质量验收报告》。
 
  三、关于监理费率
 
  (一)家具类项目监理费用由项目预算金额和中标监理费率的乘积计算而成,从家具项目预算中列支。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的不同,监理费率划分为四个档次,每档次每项监理服务费率上限详见附件1和附件2。各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与监理机构商定具体监理费率,但不得高于费率上限。若同类家具项目合并招标,以合并后的总预算金额所对应的监理费率计算监理费用。
 
  (二)监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各单位在家具类项目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预算金额和监理费率计算出监理费用,单独申报家具监理项目采购计划。项目预算金额减去监理费用后的金额为该项目实际用于招标的金额。
 
  (三)各单位在金财工程政府采购子系统上编制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选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类型选择“延续合同”,凭本通知、监理合同及有关材料按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办理支付。
 
  四、关于实施要求
 
  (一)各单位在执行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时应与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或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即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检测中心)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所选择的服务项目、监理费用、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
 
  (二)项目履行完毕后,各单位可填写《履约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将履约情况及意见建议反馈至市财政委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对监理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在保修期内,若家具出现非人为质量缺陷,监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可向家具生产厂商和监理机构追究责任,监理机构应协调家具生产厂商立即解决;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家具生产厂商和监理机构均应受到处理处罚。
 
  (四)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合同履约抽检过程中,若发现合同履约出现重大问题的,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报市财政委进行处理。合同履约抽检中涉及监理机构未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出现两次监理机构未履行监理职责的,取消监理资格。
 
  (五)各单位在办理家具项目货款支付事宜时,应一并提供本《通知》以及监理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的《货物质量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家具项目,不予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五、关于有效期
 
  本项目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六、关于监督检查
 
  市财政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发现监理机构不按合同要求履约、不落实环保标准、没有按规定抽样及检测、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等,可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电话:0755-83948163;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如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应向市财政委反映,电话:0755-83948157。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费率一览表
 
  2.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费率一览表
 
  3.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履约情况反馈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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