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日前,调兵山市财政局采购办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过程中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明确界定,采用百分制确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
办法规定,对中介机构实行年终评议,建立项目服务反向评议制度。将中介机构分为6个信用等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等级较高的提供服务。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实行年度信誉12分制,凡信誉分扣为“0”的中介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聘用委托其服务,并逐步清出调兵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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