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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加减乘除

作者:傅光明 发布于:2015-03-16 17:09: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将近年来财税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素和理念原则,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国家法律制度和财政法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可以说,新预算法的出台,实现了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有机结合,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今年开始,全国各地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正在掀起高潮。笔者认为,要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综合因素法“五法”并举,学好用好新预算法。

  一、在学习宣传上做加法。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原原本本地读几遍,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努力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使全体财政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预算的水平。

  二、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简政放权,健全负面清单“非禁即入”模式。坚持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厘清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责任关系,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的监督管理,从代理的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业务中全面退出,依法恢复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以及政府采购审核把关职能。财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部门为主体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同时加强对部门决算数据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强化部门预决算对预算单位的约束。

  三、在深化预算改革上做乘法。提高适应新预算法的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落实的新机制和新水平,在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上下工夫,在改进预算的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上下工夫,在规范地方债务管理上工夫,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上下工夫,在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上下工夫,在完善预算编制审查制度上下工夫,在强化预算法律责任上下工夫。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基本支出预算公平。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预算违法的处罚和追究责任。要坚持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并把各项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有机结合,做到相互协调、同步推进,相得益彰。

  四、在严格执法消除违法乱纪问题上做除法。新预算法强化了人大对预算的审查批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初步审查制度,基层人大审查预算草案听取代表选民意见的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草案审查的8项内容,纳入预算调整的4种情形,决算审查的12项重点内容,以及预算公开,都带有刚性。各级财政都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办事,依时办事,依规办事,依责办事,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五是在加强财政干部素质上做综合因素法。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和财税改革的深入推进,对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财政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财政预算专业人才培养,努力提高专业和综合业务水平,真正成为预算改革和管理的行家里手。要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作者:湖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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