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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的通知

作者: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于:2011-01-18 10:45:00 来源: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国机采字[2011]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中标供应商:

  根据《关于201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0〕20号),2010年度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鉴于新一轮打印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正在筹备,为保证各单位打印耗材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延长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新一期打印耗材集中采购的有关通知发布时为止。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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