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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3-22 09:00:00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财情况通报〔2011〕6号

  为做好2011年我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现将《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011年工作要点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广东“十二五规划”发展改革目标,按照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加强法制建设为中心,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亮点,以加快电子政府采购为重点,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竞争制约机制为核心,以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狠抓《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贯彻落实,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监管职责。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积极做好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出台,包括《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复审管理办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作为《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有益补充,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府采购管理新办法、新制度,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充分竞争和各采购参与方的相互制衡。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和实施推广工作,力争2011年实现全省覆盖。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功能体系,加快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建设,加快推进电子招投系统建设和实施推广,抓紧建立价格监督平台,形成连续可比的价格信息体系。加快推进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与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人大、纪委、审计等部门在线监督。

  三、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

  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目录,及时调整和扩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范围和数量,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本地区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和清单。以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扶持并优先发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和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试点支持方向,抓紧研究制订政府首购、订购具体办法和措施,建立相关产品或技术的政府首购、订购清单,实施政府首购、订购。落实对高层次人才及科研创新团队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吸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

  四、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从源头上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政府采购合同,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支付。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和对采购单位、社会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及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做好投诉处理和群众信访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建立评审专家、供应商和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财政部门综合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五、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宣传培训

  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广东政府采购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关栏目内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工作,使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切实掌握和遵守制度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操作执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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