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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12-29 09:00:00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

    
  国机采字[2011]3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中标供应商:
  
  根据《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1〕16号),2011年度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鉴于新一轮打印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正在筹备,为保证各单位打印耗材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延长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新一期打印耗材集中采购的有关通知发布时为止。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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